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发布于:2015-10-02
根据劳社部发[2003]29号及长劳社字[2003]146号文件,我市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其费率为工资总额的0.5%;(金融业,餐饮服务业,广电文化业,城市公共交通业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其费率为工资总额的1%;(机械加工行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道路运输业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其费率为工资总额的2%。(煤矿开采和洗选业,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2007年4月,我市出台了《长治市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办法》(长政办发[2007]32号),该办法规定煤矿企业采取吨产量确定缴费;非煤矿山企业缴费标准以产值核定;建筑企业的缴费基数以工程总造价确定。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