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贷款办理----贷款偿还
发布于:2015-10-02
(1)、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需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 本金实际占用天数乘以与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对应的现执行利率计算。
帐户查询有四条渠道:一是通过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二是通过114查询;三是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四是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查询。
服务大厅投诉电话:6242003
举报信箱:czzfgjj@163.com
网上在线咨询和主任信箱:http://www.zfgjj.changzhi.gov.cn/index.asp
主管部门投诉电话:0355-2192570